[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559F/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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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市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成果推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内设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发展科。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是巫山县科技创新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45万元,主要项目经费拨款增加86.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8万元,比2021年增加8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8万元,比2021年减少16.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人数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万元,比2021年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管理与服务和防震减灾工作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节约“三公”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18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杜明星,电话:023-5763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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