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巫山县乡村振兴局巫山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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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2023157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乡村振兴

巫山县财政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市级在2024年提前批衔接资金中单列安排1亿元用于全市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我委会同相关单位研究,现将我县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51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搬迁后续扶持资金,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后续产业发展,包括发展到户产业、建设到户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项目安排见附表(附件1),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要求,建立产业项目与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提前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二、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项目业主务必在1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报县发改委审批后启动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做好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尽快完工投用,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要立即排查打通工程“堵点”,增加工程建设力量,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所有项目原则上10月底完工。

三、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项目业主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引导搬迁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切实履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衔接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要对形成的固定资产加强监管,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要全面落实建设类项目资金计划和乡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在项目施工现场树公告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认真做好项目调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各项目业主2月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详见附件2)报送发展改革委、抄送县乡村振兴局

六、加大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按照《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巫山发改〔2021〕121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要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对能纳入以工代赈范畴项目应纳尽纳。

附件1巫山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搬迁后扶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

2.巫山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搬迁后续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山县乡村振兴局

                巫山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发改委监督电话:023-57681361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298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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