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巫山县“职业药农”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山农发〔2023〕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提升全县农民素质,尤其是提高道地药材种植户能力水平,示范引领全县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评定一批“职业药农”。按照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巫山县“职业药农”评定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落实。
附件:巫山县“职业药农”评定实施方案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山县“职业药农”评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全面提升中药材种植户技术能力水平,补齐补强中药材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人才短板,示范引领全县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全县将优选评定一批“职业药农”。按照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产业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将培育新时代“职业药农”作为推动全县道地药材产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职业药农”配套政策体系,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管理高效的技术型职业农民队伍,持续提升全县道地药材产业人才支撑水平,助力全县乡村产业振兴。
二、对象范围
(一)户籍范围。巫山县户籍农民。
(二)数量范围。从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年评定10名。
(三)产业范围。以中药材种植为主,配套开展产地初加工或就近开展经销活动的农户。
三、评定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2.年龄在25-60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接受过相关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优先参与评定。
3.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单个种植品种规模达到50亩以上。种植名贵药材品种的,种植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亩。
4.具有长期从事中药材生产的行业经验,至少从业5年以上。
5.对所种植的药材品种特性、技术要点熟练掌握,并在基地管理中长期运用。
6.拥有较强的联农带农作用,每年吸纳周边临时务工200人次以上。配备有相对完备的农业机械设施,相较其它农户具有较高生产效率。
7.配套有相对完善的产地初加工设施并掌握初加工技术,初加工产品品质达到较高质量水平。
8.家庭年收入以中药材为主要来源,占比达到85%以上。家庭人均纯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3倍。
9.评定主管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特点或要求提出的其他认定条件。
四、评定程序
1.每年7月-9月,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会同科教信息科、产业科、农广校等单位,制定年度评定通知。
2.各乡镇按照通知要求,优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种植户,按照程序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推荐申报。
3.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力量进行实地核实,对各项指标靠前的重点评定对象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核实。
4.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在情况核实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确定“职业药农”,按照指标优劣进行排序。
5.评审结果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公开受理社会反映。
6.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提请中共巫山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照程序下发认定文件。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配合制印“职业药农”证书。
五、成果运用
1.获评“职业药农”的农户,优先优先享受信贷支持、保险支持、技术支持等产业扶持政策。
2.获评“职业药农”的农户,滚动纳入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优先安排致富带头人培训并获得相应扶持。
3.获评“职业药农”的农户,优先参与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并获得相应支持。
4.获评“职业药农”的农户,在该区域内因产业发展需要采购技术服务的,可以优先从该区域的“职业药农”中遴选。
5.“职业药农”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业药农”评定条件或因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立即取消“职业药农”认定,并向社会通报。
六、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职业药农”评定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工作一并管理。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工作开展,组建评定工作组,抽调工作相对稳定、情况相对熟悉的人员参与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巫山县“职业药农”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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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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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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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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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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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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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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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规模 |
(亩) | ||||
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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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
(人) | ||||
年均收入 |
(万元) |
占家庭年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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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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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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