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及主要成效
(一)开展普法守法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强化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1次,法治专题培训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2.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普法教育融入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着力推行柔性执法。二是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3.15农资打假”“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进农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题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16场,接受咨询12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1万份、宣传单5000份,张贴和悬挂标语130余幅。编写《巫山农业执法信息》35期,市总队网站采用27条,3期受到县领导批示。在央级、市县级媒体平台报道我县退捕禁捕动态信息近100条,在新华社发表《三峡渔民的华丽转身:从捕鱼到护渔》等正面报道3篇。三是组织开展农业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会,对8个重点乡镇1120余人开展了柑橘病虫害防治培训。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平台,宣传农业领域法律法规,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例,以案释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承诺时限,截至目前,将53项行政许可的684天法定工作时限按照精简目标要求,缩减至76天,压缩率达到了88.9%。三是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通过政府部门信息传递共享,精简整合重复信息,提升服务便捷化水平。四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应用,加快实施全流程线上服务,实现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归档等全流程电子服务目标。目前,我委全程网办事项占比已提升到100%。五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涉及我委的两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我要开种子经营店”和“我要开农药经营店”,都已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六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021年我委共办结行政许可66件,按时办结率100%,好评率达100%。七是改进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手段的运用,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与共享。
2.深化简政放权。一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制度,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四扇门”政策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二是持续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现共有行政权力清单388项(包含行政许可53项,行政处罚281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类权利10项)以及公共服务清单29项。
3.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常态化对所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今年,我委共梳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有12件,经审查违反的有0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现我委共涉及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件,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0件;保留的有5件,已废止的有2件。
5.加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力度。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都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调动和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依法行政中的咨询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安排律师和行政审批科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实现“应审尽审”,法律顾问依法履职,作用发挥明显。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执法对象。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规范管理农资市场。对全县102家农资经营店、农药91家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监管,实现检查全覆盖。重点对经营户是否建立农药进销台账,是否具有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及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方面进行督导。2021年共抽查80个农药产品。监督抽查41个品种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发现1批次假农药、1批次劣质农药,已依法立案查处。
(2)强化渔政执法,做好十年禁渔工作。建成“1+4+9”(1个渔政执法大队+4个护渔工作站+9个涉渔乡镇监控点)常态化管护网络,提升护渔队伍管护能力。以“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为主线,结合春雷行动、砺剑行动、零点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共出动执法船(艇)310艘(次)、执法车11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共查获76起非法捕捞行为。查处“泥鳅党”窝点1起。移交公安刑事案件2件(涉案人员2人),没收渔获物22.3公斤,现场放生22.3公斤。
(3)开展动物防疫执法。一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全年出具动物产地证明3613张,共检疫生猪11.2万头、牛113头、羊327头、家禽9.45万羽。二是加强运输备案监管,全年动物调运备案177次(其中调运仔猪2771头、商品猪1412头、牛93头、家禽20.3万羽),动物产品调运备案2712次,从市外调入生猪产品5793.8吨,共备案211名生猪经济人、134辆动物运输车辆。三是抓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县内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共屠宰生猪3.995万头,屠宰家禽88.7万羽。屠宰环节共检出病害生猪83头,均已做无害化处理。
(4)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变型拖拉机巡查检查、管控督查48次、出动执法车辆4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清理报废了23台变型拖拉机,截至目前全县尚存的4台变型拖拉机均在高唐街道。二是做好注册登记的3台联合收割机、2台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发放了1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
(5)加强水产品执法检查。重点开展经营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渔具市场、水产养殖企业和水产养殖投入品经营使用企业的检查。检查渔具店100余家(次)、检查经营渔业市场220余家(次),检查涉渔餐馆220余家(次)。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巫山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农发〔2021〕112号),确保全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完成4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风险监测375个、监督抽查75个)。其中在监督抽查33个畜禽产品样品中发现的2起鸡蛋中兽药残留超标,已依法对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共处罚8150元,现已结案。
(7)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以脆李苗圃繁育基地、烤烟生产基地等为重点,严格开展农业领域植物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全年开展产地检疫15家次,155万株。调运检疫12批次,11.235万株。在福田镇白龙、天宫、水口等村销毁W默科特带有病虫害苗木11935株,有效防止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2.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1)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全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审核办理案件87件。其中,行政处罚立案87件,结案86件;罚款4.765万元;移交公安刑事案件2件。所有案件都进行了依法公开。
(2)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委根据农业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3)创新改进执法方式。一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加强普法宣传、说服教育、劝服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二是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双随机检查与日常执法监管有效结合,会同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截至目前,我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3次联合抽查,涵盖农资、渔政、兽药三个领域。
3.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复议诉讼办理能力。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提升矛盾调解水平。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我委土地仲裁庭受理群众纠纷8件,3件已成功达成协议。推动了乡村土地纠纷更快、更有效地得到解决,及时化解农村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县农业农村委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委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全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安排,将法制学习作为委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委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2021年我委共安排领导集体学法2次。
(三)加强领导,履行职责。
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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