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6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7658905
单位职责:
1.依法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2.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3.协助指导全县劳动用工监管经办业务;
4.办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5.承担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6.承担全县劳动用工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县本级仲裁员、监察员、调解员日常管理;
8.完成县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