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巫山人社遣许字[2022]第004号
申请人:重庆京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平安路100号15幢4楼
法定代表人:龚存友
你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巫山人社遣受字[2022]第00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叁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22年8月5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卷备查,一份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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