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57374T/2022-001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人社遣许字[2022]第004号
[ 标  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巫山人社遣许字[2022]第00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有 效 性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巫山人社遣许字[2022]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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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巫山人社遣许字[2022]第004号


申请人:重庆京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平安路100号15幢4楼

法定代表人:龚存友

你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巫山人社遣受字[2022]第00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叁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22年8月5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卷备查,一份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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