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巫山人社遣许字[2024]第001号
申请人:重庆恒宏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白泉村7组366号11楼B127
法定代表人:周波
你单位于2024年3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号:巫山人社遣受字[2024]第00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叁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卷备查,一份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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