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57374T/2021-001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4.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5.负责组织和指导劳动保障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6.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保险科、人力资源与就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巫山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政策法规科)。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巫山县社会保险局、巫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巫山县社会保险局、巫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022.62万元,支出总计3,022.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86万元、 下降15.7%,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资金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3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88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经费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3.58万元,占89.9%;其他收入276.95万元,占1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2.0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9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57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经费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其中:基本支出 1,823.32万元,占65.2%;项目支出972.50万元,占3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29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较2019年减少;2020年部分往来账款下账处理;小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较上年支出增加,结余减少;2019年向市社保局申请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建设费用用于2020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3.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8.9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经费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9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经费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04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年中有新招录职工;职工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津贴追加;就业和人才中心年初预算未预算项目而年中追加东西扶贫劳务协作等项目收入;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9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人员退休;项目经费减少(新疆聚集人口项目、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退役士兵培训等项目);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初与医保局合署办公,水电等公用支出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2020年度机构改革,县医保局20191-4月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04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年中有新招录职工;职工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津贴追加;就业和人才中心年初预算未预算项目而年中追加东西扶贫劳务协作等项目收入;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64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俭、部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6.32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47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将部分预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就业和人才中心打造巫山红叶姐劳务品牌和档案管理整理等相关费用,县级就业配套资金增加;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69.8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等福利正常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75.27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福利正常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6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存在人员调出、退休;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构改革,2019年县医保局人员工资1-4月支出在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5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9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开支;解决部分以前账款;置办仲裁办案工作服和购置办公设备;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医保局与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与医保局合署办公,共同分摊物业管理费,2020年度物业管理费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额承担。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广告费、帮扶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8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基础上严格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及业务检查、县内到乡镇检查指导(社保扶贫、死亡冒领追缴等)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2020年因疫情出差频率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2020年因疫情出差频率降低

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人社局、其他区县人社局和山东人社部门到我单位开会学习、调研,市社保局检查组到巫山督查死亡冒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基础上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万元,增长320.5%,主要原因是2020市局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1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聘用人员劳务费、食堂档案室等租金、律师服务费、事业单位考试考务费、帮扶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9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开支;解决部分以前账款;置办仲裁办案工作服和购置办公设备;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医保局与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与医保局合署办公,共同分摊物业管理费,2020年度物业管理费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额承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一般开视频会,减少线下会议次数,压缩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1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疫情本单位未举行培训,一般职工进行线上培训发生疫情,外省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主要用于采购律师咨询服务、审计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电脑、LED显示屏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703.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均按要求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docx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76366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