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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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系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的二级单位。内设两个科室,分别是立案庭、审理庭。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6名,临时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45万元,支出总计155.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5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以及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8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1.15万元,占84.4%;项目支出24.30万元,占15.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52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年初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年初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70万元,占9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作性津补贴、基础绩效奖。

(2)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填报有误,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正确应为5.21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5.53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4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相关财政预算资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广告费、帮扶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未开展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参公人员2人,增加了相关培训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广告费、帮扶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参公人员2人,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该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执行率达到100%,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100%,开展案例研讨会2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人数50人次,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人数100人,完成目标任务,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整体平安稳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董健成   联系电话:18996659989) 

(单位财务经办人:夏艺铭   联系电话:1777249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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