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人社发〔2021〕147号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渝人工考〔2021〕1号)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要求,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以下简称“工考”)按评聘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严格按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依次等级进行申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岗位设置数限制申报技术等级(岗位),但不得超过本单位工勤岗位最高设置等级: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3次以上“优秀”的;
2.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称号的。
(二)申报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勤人员。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工考的工作年限、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本等级工作年限,从本人执行本等级工资之月起计算。
(三)申报条件
2016年—2020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可按以下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
1.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按照渝人发〔1998〕11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执行。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按照渝人发〔2002〕62号、渝人发〔2005〕131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执行。
3.通过公招或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申报等级。
4.申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其工种必须与其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已获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岗位一致。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按照渝人社〔2017〕59号文件规定工种目录执行。
工勤人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考核: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且现仍在处分期内的;
2.在被羁押、拘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期间的;
3.一年中累计休病假超过3个月或因故未上班超过1个月的;
4.事业单位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
5.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单位将申报人员信息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按程序上报。(备注:县级机关工勤报考技师岗位的严格按照《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县级机关工勤技师岗位推荐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人社发〔2020〕153号)开展评比工作,请于7月12日前将评比资料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2.初审
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个人填写《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填写附表1,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填写附表2),单位审核盖章;各有关单位负责填写《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见附表3)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见附件4)。
3.复审报名
县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将所有表格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考办”)审核无误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和电子录入数据(模板见附表5,在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平台下载),并现场核对考生信息并签字,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申报工作在市工考办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后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今年工考申报采取书面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流程见《工考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附件6)。
二、考核内容和培训考试
(一)考核内容
工考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政治思想表现考核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的水平、从事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的成果及安全生产的达标情况等;技术业务水平考试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按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考核的技术工种岗位目录按原规定执行。
(二)培训考试
全市申报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报考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由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对已报名并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开展培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理论、实作考试,市工考办负责认定和评审。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培训、考核、资格认定等与市工考办同步进行),相关申报审核通过工考网上平台操作。
培训、考试有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
工考涉及费用按照渝价〔2001〕241号、渝价〔2002〕770号和渝价函〔2007〕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工考政策性强,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方案,切实做好工考申报、培训、考试等工作,确保本次工考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资格审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确保填报信息真实、符合晋升条件。对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骗取技术等级(岗位)资格的,取消其技术等级(岗位)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程序,对考试中有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向全市通报,同时取消下一次考试资格。市工考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巡视,确保考试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王枭,57685510;
网络平台技术联系人及电话:郑力薪,81803696。
附件:1.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 (初、中、高级工填报)
2.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技师、高级技师填报)
3.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
4.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
5.考生信息电子录入数据模板
6. 工考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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