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57374T/2021-00154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简章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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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

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为

1. 我市为巫山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60人(长江师范学院、重庆文理学院为巫山定向培养)。

2. 我市为巫山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师范生10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巫山定向培养)。

3. 2020年未安置小学全科教师1人(长江师范学院为巫山定向培养)。  

4.2021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2日8:3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巫山县2021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1)小学全科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021年7月24日,考生需在7月24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

(1)小学全科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巫山县南峰小学B区。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地点另行通知。

3.参考凭证

考生面试当日携带身份证到候考室报到。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选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选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选岗单位于选岗开始前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以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选岗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考生毕业成绩(总分100分)×0.5+面试成绩×0.5)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2021年毕业成绩(专业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2020年未安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最后选岗。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以面试成绩为准,另行确定岗位。

单位选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巫山县教育系统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期间不得向巫山县外的其他单位流动。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考试考务部门。

(二)考试考务联系人: 王老师、訚老师,联系电话:023-5768572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巫山县2021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巫山县2021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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