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通知》(巫山人社发〔2021〕177 号)规定,经核实:
1.巫山县观音小学田焦,其县级演讲赛二等奖应在竞赛板块加分,因此,其考核分由29分更正为31分。
2.巫山县福田小学陈晓芳,其2018-2019年度考核应为优秀,因此,其考核分由25分更正为28分。
3.巫山县龙溪小学龚跃,其2019-2020年度考核应为优秀,因此,其考核分由11分更正为14分。
4.巫山县官阳幼儿园陈绍琼,参加工作时间应为2011年9月,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5分,因此,其考核分由28分更正为18分。
5.巫山县石碑小学李杰,参加工作时间应为2009年6月,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7分,因此,其考核分由19分更正为17分。
6.巫山县笃坪小学王昌米,参加工作时间为2009年5月,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7分,因此,其考核分由26分更正为24分。
7.巫山县新坪小学易晓西,参加工作时间为2009年6月,且上派1年,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6分,因此,其考核分由23分更正为21分。
8.巫山县新坪小学苏红梅,参加工作时间为2009年6月,且上派1年,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6分,因此,其考核分由19分更正为17分。
9.巫山县邓家小学沈昌梅,参加工作时间为2009年6月,且上派2年,农村工作年限加分应为5分,因此,其考核分由23分更正为21分。
特此更正。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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