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35C/2022-00089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水利许可〔2022〕8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官渡河三堰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官渡河三堰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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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许可〔20228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官渡河三堰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巫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巫山县官渡河三堰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9-500237-04-01-135941)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巫山县官渡河三堰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筑物设计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官渡镇三堰村,位于官渡镇场镇上游约3.5km,工程起点位于青龙咀附近,工程终点位于下游公路桥。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防洪护岸、岸坡治理为主;兼水土保持及美化环境;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等综合任务。

(三)工程规模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约1.88km(河道中心线),治理岸线总长度3.70km,其中左岸治理岸线长度 1.84km,右岸治理岸线长度1.86km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水文站选择,站点选择合理。

(二)基本同意设计采用手册查值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三)基本同意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四)基本同意控制断面的选择及控制断面水位计算成果。

三、地质

)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筑物堤防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 级。

(二)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河道治理长度约1.88km(河道中心线),治理岸线总长度3.70km,其中左岸治理岸线长度 1.84km,右岸治理岸线长度1.86km。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保护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工程新建护岸总长度2.95km,其中C20埋石混凝土挡墙2.43kmC20混凝土护脚0.52km;维持自然岸坡0.57km。工程新建下河梯步13处,排水涵管13处,人行桥2座。

左岸:GDZ0+000.00GDZ1+483.381段,总长1483.38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墙;GDZ1+483.38GDZ1+657.051段,总长173.67m,为稳定的自然岸坡,防洪达标,维持现状;GDZ1+657.05GDZ1+841.631段,总长184.58m,维持已建现状挡墙。

右岸:GDY0+000.00GDY0+218.30GDY1+132.34GDY1+862.472段,总长948.43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墙;GDY0+612.17GDY1+132.341段,总长520.17m,采用C20混凝土对已建挡墙进行护脚加固;GDY0+218.30GDY0+612.17为稳定的自然岸坡,防洪达标,维持现状。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1工程护岸结构设计

工程河段护岸结构采用重力式挡墙型式,挡墙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浇筑,其基础埋深要求河道顺直段按不小于1.8m控制,河道弯曲顶冲段按不小于2.0m控制,若基础为基岩,嵌入基岩面以下不小于50cm挡墙顶宽1.2m

2已成挡墙防冲修复

桩号GDY0+612.17GDZ1+132.34段为已建挡墙,长时间受水流冲刷,已建挡墙存在基础被淘刷现象,为了保证已建挡墙稳定,本次对已建挡墙采用C20砼护脚,护脚埋深1.8m,护脚顶宽1.5m,护脚前采用砂卵石回填放冲。

3基础开挖与处理

挡墙基础开挖坡比按照设计建议值进行,局部放坡开挖较困难的河段,可以适当放陡开挖坡比,但应采取适当支挡措施,边施工边支挡,保证施工安全。挡墙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挡墙底承载力要求不小于150KPa;基岩基础嵌入基岩不小于50cm

4回填材料设计

墙后回填料采用开挖的砂卵石料进行回填,回填前应先将地面表层松软或淤泥质土挖除并对基本固结的原状土进行碾压密实。砂卵石体堤身填筑可暂按每层厚度不大于0.3m控制,砂卵石中粗粒料含量(粒径大于5mm)不小于50%0.25mm以下的细砂、极细砂不超过5%,粒径大于80mm的不超过20%,最大粒径不大于300mm,砂卵石中严禁含淤泥、垃圾、有机腐质土等,铺料后应充分洒水,洒水量为10%-20%,做到边洒水边压实,采用人工夯实,铺以小型机械碾压,斜坡宜用斜坡碾压实。

(四)附属建筑物设计

1排水涵管

护岸修建完毕,堤顶高程局部高于堤后地面高程,为排除堤后区域的积水,预埋C30钢筋砼管将堤后积水导入河道,涵管管径为0.8m,壁厚0.08m,型号8000×80×2000级,涵管出口处设置复合材料拍门。涵管进口采用M7.5砖砌跌水井,跌水井断面为方形,净空为1.5m×1.5m×1.8m(长××高),跌水井深度可以根据现场进行适当调整。排水涵管共设置13处,主要分布于填方段,长度和位置业主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下河梯步

为方便护岸检修、防洪抢险和当地居民生活,在护岸工程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两岸各每隔约200m设一下河梯道,下河梯道坡比1:2,顶宽1.0m。工程共设置下河梯步13

3人行桥

11#人行桥

人行桥位于桩号GDK0+067.00,人行桥设计洪水频率为25年一遇,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桥面高程372.74m,桥下净空尺寸要求不小于0.5m

22#人行桥

人行桥位于桩号GDK1+405.44,人行桥设计洪水频率为25年一遇,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m2,桥面高程350.51m,桥下净空尺寸要求不小于0.5m

4栏杆设计

为防止高空坠落在挡墙顶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1.2m,栏杆总长2951.98m

五、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6个月

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七、工程建设及管理

同意本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巫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安全专篇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九、项目投资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889.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26.3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39.80万元;独立费用311.16万元;基本预备费133.86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1.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41.2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5.00万元。本工程概算投资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十、其他

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巫山县水利局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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