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水利许可〔2023〕34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
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三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报告书》通过审查。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为巫山县三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电站为无调节径流式电站,建设地点位于巫山县大昌镇明阳村二社,取水坝坝址位于巫山县大昌镇太阳村,坝顶高程207m,最大坝高5m,坝顶长度38.6m,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方式为引水,为无调节径流式电站引水隧洞长3600m,引水明渠长1400m,设计引用流量为18.77m3/s,装机容量7000kw(5000kw+2000kw),年平均发电量210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000h。该项目为四等小(1)型工程。取水坝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59km2,多年平均流量为8.93m3/s,多年平均来水量281625万m3,电站多年平均取水量为20271.6万m3。
二、取水地点、取水方式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取水点位于巫山县大昌镇太阳村四社,经度109°48′8.27″,纬度31°21′18.77″,水电站取用地表水,取水方式为引水。
三、取用水合理性及取水规模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取水对河流水资源量影响甚微,取水能完全得到保证,建设项目取水是合理、可靠,符合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核准本工程年取水量为20271.6万m3/年。
四、取水水源可靠性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8.93m3/s,折合年来水量281625万m3,设计引用流量18.77m3/s,多年平均取水量20271.6万m3。水电站来水量能满足用水要求,项目取水可靠。
五、取退水影响
水电站工程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取退水影响范围内的其他取水用户无明显的影响。
六、取水工程核验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生态流量设置
巫山县大昌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生态用水量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算,坝址处需下泄生态流量为0.9m3/s,折合年径流量为2839万m3。
八、节水评价分析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措施的分析评价。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按系统发电量及时缴纳水资源费。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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