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35C/2024-0003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水利许可〔2023〕38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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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许可〔2023〕38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巫山水务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211-500237-04-01-821506)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筑物设计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巫山县官渡镇。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防洪护岸兼有岸坡治理,保护官渡镇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两岸农田为主,同时有生态修复治理、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等综合任务。

(三)工程规模

巫山县官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官渡河干流和清水河支流,河道治理长度21.243km。官渡河干流工程起点位于上游庙坪村大坪附近公路桥,工程终点位于官渡镇下游紫阳河野炊基地漫水路,河道治理长度约16.373km(河道中心线)。清水河工程起点位于店子村雷坪电站尾水渠附近,工程终点位于清水河与官渡河汇合口,河道治理长度约4.870km(河道中心线)。治理岸线总长度42.372km,其中官渡河左岸治理岸线长度 16.279km,官渡河右岸治理岸线长度16.327km,清水河左岸治理岸线长度 4.836km,清水河右岸治理岸线长度4.930km。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保护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工程新建C20埋石混凝土护岸总长度6.704km,其中官渡河干流4.796km,清水河1.908km;新建混凝土护脚0.52km;河道清淤疏浚16.667km,其中官渡河干流11.797km,清水河4.870km。工程新建下河梯步26处,排水涵管26处,人行桥3座,机耕桥1座,钢坝1座。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水文站选择,站点选择合理。

(二)基本同意设计采用手册查值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三)基本同意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四)基本同意控制断面的选择及控制断面水位计算成果。

三、地质

(一)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二)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V等,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二)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巫山县,涉及官渡镇,建设规模如下:

(1)堤防工程:主要包括官渡河三堰村河段、污水处理厂段、水产养殖基地段以及支流清水河取水拦河堰及以上河段。工程新建C20埋石混凝土护岸总长度6.704km,其中官渡河干流4.796km,清水河1.908km;新建混凝土护脚0.52km。具体如下:三堰村河段GDHK1+686.89~GDHK 3+566.89;污水处理厂段GDHK 9+242.56~GDHK 10+101.84;水产养殖基地段GDHK 14+678.33~GDHK 16+373.11;清水河取水拦河堰及以上河段QSHK0+000.00~QSHK 2+428.34河段。

(2)河道疏浚工程:官渡河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A段(庙坪村河段GDHK0+000.00~GDHK 1+686.89),B段(三堰村河段GDHK1+686.89~GDHK 3+566.89),C段(官渡场镇段GDHK 3+566.89~GDHK 9+242.56),D段(官渡污水处理厂段GDHK 9+242.56~GDHK 10+101.84),F段(水产养殖基地段GDHK 14+678.33~GDHK 16+373.11)清淤长度11.797km;清水河清淤疏浚范围为全段清淤桩号为QSHK0+000.00~QSHK 4+870.37,清淤长度为4.870km。本次设计共疏浚河道长16.667km。

(3)亲水设施工程:主要为下河梯步,为方便护岸检修、防洪抢险和当地居民生活,在护岸工程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两岸各每隔约200m设一下河梯道,下河梯道坡比1:2,顶宽1.0m。工程共设置下河梯步26处。

(4)穿(跨)堤建筑物工程:护岸修建完毕,堤顶高程局部高于堤后地面高程,为排除堤后区域的积水,预埋C30钢筋砼管将堤后积水导入河道,涵管管径为0.8m,壁厚0.08m,型号8000×80×2000,Ⅱ级,涵管出口处设置复合材料拍门。涵管进口采用M7.5砖砌跌水井,跌水井断面为方形,净空为1.5m×1.5m×1.8m(长×宽×高),跌水井深度可以根据现场进行适当调整。排水涵管共设置26处,主要分布于填方段。

(5)人行桥工程:人行桥3座(宽2m,跨度分别为2×12m和2×11m),机耕桥1座(宽3.5m,跨度为2×11.5m)。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设计堤顶高程应不低于各断面洪水标准下的洪水位加堤顶超高,同时设计高程结合河道两岸规划情况及已成建筑物等综合确定。新建堤顶总宽度为2m~4.5m,其中人行道宽度2m,结构为30mm厚透水砖+30厚1:3水泥砂浆+ 200厚碎石垫层;行车道宽度4.5m,路面结构分别为200mm厚C20砼路面+100mm碎石垫层+ 200mm手摆片石和150mm厚泥结碎石层+ 200mm手摆片石路面为C20砼,厚10cm,其下为0.1m碎石垫层。

2.堤体结构设计

三堰村河段GDHK1+686.89~GDHK 3+566.89,工程河段护岸结构推荐采用重力式挡墙型式,挡墙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浇筑,其基础埋深要求河道顺直段按不小于1.8m控制,河道弯曲顶冲段按不小于2.0m控制,若基础为基岩,嵌入基岩面以下不小于50cm。挡墙顶宽1.2m,挡墙顶部设4.5m行车道,路面结构分别为200mm厚C20砼路面+100mm碎石垫层+200mm手摆片石和150mm厚泥结碎石层+200mm手摆片石。

污水处理厂段GDHK 9+242.56~GDHK 10+101.84、水产养殖基地段GDHK 14+678.33~GDHK 16+373.11,工程河段护岸结构推荐采用衡重式挡墙型式,挡墙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浇筑,其基础埋深要求不小于2.2m控制,若基础为基岩,嵌入基岩面以下不小于50cm。挡墙顶宽1.0m~1.2m,挡墙顶部设设4.5m行车道或2.0m宽人行步道,行车道路面结构分别为200mm厚C20砼路面+100mm碎石垫层+200mm手摆片石,人行步道结构为30mm厚透水砖+30厚1:3水泥砂浆+200厚碎石垫层。

清水河取水拦河堰及以上河段QSHK0+000.00~QSHK 2+428.34河段,工程河段护岸结构推荐采用衡重式挡墙型式,挡墙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浇筑,其基础埋深要求不小于2.0m控制,若基础为基岩,嵌入基岩面以下不小于50cm。挡墙顶宽1.0m,挡墙顶部设2.0m宽人行步道,人行步道结构为30mm厚透水砖+30厚1:3水泥砂浆+200厚碎石垫层。

3.堤体基础处理

挡墙基础开挖坡比按照设计建议值进行,局部放坡开挖较困难的河段,可以适当放陡开挖坡比,但应采取适当支挡措施,边施工边支挡,保证施工安全。挡墙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6.6m以下挡墙地基承载力要求不小于150KPa,8.5m以下挡墙地基承载力要求不小于200KPa;大于8.5m以上挡墙地基承载力要求不小于300Kpa,基岩基础嵌入基岩不小于50cm,局部若达不到设计要求,需对基础进行处理。

4.河道疏浚设计

官渡河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A段(庙坪村河段GDHK0+000.00~GDHK 1+686.89),B段(三堰村河段GDHK1+686.89~GDHK 3+566.89),C段(官渡场镇段GDHK 3+566.89~GDHK 9+242.56),D段(官渡污水处理厂段GDHK 9+242.56~GDHK 10+101.84),F段(水产养殖基地段GDHK 14+678.33~GDHK 16+373.11)清淤长度11.797km;清水河清淤疏浚范围为全段清淤桩号为QSHK0+000.00~QSHK 4+870.37,清淤长度为4.870km。本次设计共疏浚河道长16.667km。

五、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七、工程建设及管理

同意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重庆市巫山水务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八、安全专篇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九、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10887.0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8166.8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38.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52.29万元;独立费用961.87万元;基本预备费 500.99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245.3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 53.00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 67.90 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申请水利发展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本项目概算投资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十、其他

本工程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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