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水利许可〔2023〕42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你站《关于审批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305-500237-04-01-899674)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巫山县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涉及巫山县大昌镇、抱龙镇、大溪乡、曲尺乡、双龙镇、培石乡、笃坪乡7个乡镇,以建设骨干水源为基本脉络,重要塘池为节点,建设一批配套管网和引提水通道,统筹解决农村人畜饮水供水保证率问题,提高改善饮用水水质,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这7个乡镇6.28万人(其中6个移民乡镇、移民人口4104人)的饮水保障问题,促进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及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程规模
新建及整治取水拦河堰4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管道增压泵站2座;新建及改扩建常规水处理水厂2座,总规模0.25万m3/d,新建超滤膜水处理设施4座,总规模0.10万m3/d;新建水源地蓄水设施3座,总库容29.01万m3;整治蓄水设施4座,总库容12.03万m3;新建蓄水池3座,总容积1.4万m3;新建管径为DN65~DN200管道总长123.68km。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挡水、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同意整治水源地(红庙子水源地、老堰塘水源地)的洪水标准设计洪水为10年,校核洪水重现期为20年,消能防冲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整治及新建水源地(孙家淌水源地、宁河水源地、双河水源地、金竹园水源地)的洪水标准设计洪水为20年,校核洪水重现期为200年(孙家淌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年),消能防冲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新建梨子坪水源地洪水标准设计洪水为10年,校核洪水重现期为50年,消能防冲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梨子坪水源地大坝枢纽、泄水建筑物使用年限50年,管系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泵站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工程总布置
通过工程的实施将形成一个以长江、大宁河、官渡河等河流及水库为主要水源,以其他水源相补充的原则,以各个水源以点向面辐射形成片区,通过管网系统联通至水厂或蓄水工程,增加各个水厂及蓄水工程的自身调蓄能力,增加供水能力,合理调配水资源,将各个片区形成一个整体的供水系统。
(1)大昌片区
大昌片区涉及大昌镇。本次建设共设计新建取水拦河堰1座,配套管网共计35.12km,整治蓄水设施2座。
(2)大溪片区
大溪片区涉及大溪乡(军营)。新建泵站1座,新建金竹园水源地1座总库容9.38万m3,新建超滤设施1套,配套管网共计2.63km。
(3)双龙后山片区
双龙后山片区涉及双龙镇(后山片区)。本次建设共计设计新建取水拦河堰1座,新建梨子坪水源地1座总库容9.98万m3,配套管网共计13.19km。
(4)曲尺片区
曲尺片区涉及曲尺乡(江南片区)。本次建设新建超滤设施2座,整治蓄水设施2座1.15万m3,新建蓄水设施1座共计1000m3,联通管网共计9.06km。
(5)抱龙培石片区
抱龙培石片区涉及抱龙镇、培石乡、笃坪乡。新建及整治取水拦河堰2座,新建孙家淌水源地1座总库容9.65万m3;新建水池2座共计1.3万m3;扩建笃坪水厂至1500m3/d;新建药材溪1000m3/d水厂1座;新建超滤设施1套;新建管道63.69km。
四、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五、工程投资
经审查,本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5835.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366.9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028.1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628.6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59.50万元;独立费用1421.52万元;基本预备费705.24万元;征地补偿费797.5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94.1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55.00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78.70万元。
本工程概算投资最终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为准。
六、其他
请你站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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