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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35C/2024-00097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水利许可〔2024〕4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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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许可〔20244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河道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筑物设计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巫山县龙溪镇。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防洪护岸兼有岸坡治理,保护龙溪镇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龙溪古镇的安全、两岸农田为主,同时有生态修复治理、水土保持、乡村振兴等综合任务。

(三)工程规模

重庆市长溪河(巫山县)治理主要为长溪河,涉及长溪河双河村段及铁厂沟段等,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3km(双河村段2.6km、铁厂沟段0.7km)。

双河村段左岸整治护岸长2048.43m(新建堤防)、维持现状总长526.87m,双河村段右岸整治护岸长2584.54m(新建堤防)、维持现状总长46.01m。在K0+219.42K0+730.33K1+429.69三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在Z0+213.52Z0+518.26Z2+538.67三处设DN800C25钢筋砼预制管穿堤排水。每200m左右设下河梯步。

铁厂沟左岸整治护岸长355.94m(新建堤防)、维持现状总长272.11m,铁厂沟右岸整治护岸长237.62m(新建堤防)、维持现状总长352.99m。在B0+368.96B0+570.16两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在B0+547.80处拟建交通桥,桥宽6m,桥长29m,每200m左右设下河梯步。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水文站选择,站点选择合理。

(二)基本同意设计采用手册查值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三)基本同意分期设计洪水成果。

(四)基本同意控制断面的选择及控制断面水位计算成果。

三、地质

(一)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二)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V等,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二)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巫山县,涉及龙溪镇,建设规模如下:

1.堤防工程:双河村河道工程布置如下:左岸护岸段布置:Z0+000.00Z0+606.60Z0+614.26Z1+915.07Z2+434.28Z2+575.30段为新建护岸;Z0+606.60Z0+614.26段为已成交通桥维持现状,Z1+915.07Z2+434.28段为已建的滑坡体治理护坡维持现状。右岸护岸段布置:Y0+000.00Y0+623.96Y0+632.18Y0+974.38Y1+012.17Y2+630.55段为新建护岸;Y0+623.96Y0+632.18段为已成交通桥维持现状,Y0+974.38Y1+012.17段为支沟出口不做治理。铁厂沟工程布置如下:左岸护岸段布置:BZ0+160.21BZ0+384.26BZ0+496.16BZ0+628.05段为新建护岸;BZ0+000.00BZ0+160.21BZ0+384.26BZ0+496.16段为已建的护坡防洪达标维持现状。右岸护岸段布置:BY0+352.99BY0+590.61段为新建护岸;BY0+000.00BY0+352.99段为天然岸坡基岩出露,岸坡后为山体,本次维持现状。铁厂沟段大多为土质、砌石岸坡,部分岸坡基岩出露后部为山体。部分岸坡高程较低不满足防洪要求,故本次设计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其他段采取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

2.河道疏浚工程:本次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本次整治河段,清淤长度为2.6km

3.亲水设施工程:主要为下河梯步,为方便护岸检修、防洪抢险和当地居民生活,在护岸工程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工程区每隔约200m设下河梯道,工程段设26个。梯道垂直于堤脚线布置,梯步采用C20砼浇筑,梯步宽为1.0m,台阶宽30cm,高15cm,梯道修建至挡墙顶。梯道位置结合绿化布置可适当调整位置。

4.穿(跨)堤建筑物工程:双河村段左岸堤防建设后为减少对左岸冲沟的影响,需在冲沟位置处设置穿堤排水管。本工程区在Z0+213.52Z0+518.26Z2+538.67三处设DN800C25钢筋砼预制管穿堤排水。垂直于堤脚线布置,进口与冲沟底板衔接,出口底板置于镇脚顶。

5.拦砂坎工程:双河村段及铁厂沟段河道比降较大流速快,为保证河床稳定在河道合适位置设置拦砂坎,双河村段主河道在K0+219.42K0+730.33K1+429.69三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铁厂沟在B0+368.96B0+570.16两处设C20砼拦砂坎,坎顶齐平河床。拦砂坎采用C20砼浇筑,顶宽1.5m,高2.5m,迎水面坡比1:0.1,墙背坡比1:0.4,设0.5×0.5m的墙趾和墙踵,底部采用C20砼垫层厚0.15m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设计堤顶高程应不低于各断面洪水标准下的洪水位加堤顶超高,同时设计高程结合河道两岸规划情况及已成建筑物等综合确定。工程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为5级堤防工程。考虑到护岸管理及防洪抢险的需要,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确定工程段堤顶为防汛通道宽为6m,其中临水侧1.5m为人行步道宽1.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临水侧设1.2m高的栏杆。人行步道外侧为车行道宽4.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再铺15cmC20混凝土。

2.堤体结构设计

双河村段采用新建堤防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铁厂沟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其他段采取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型式。

1C20砼镇脚+格宾植草护坡段

C20砼镇脚,镇脚顶高度高于河床0.5m,镇脚高度在3m,顶宽1.5m,镇脚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上,需设置0.15mC20砼垫层,如果基础存在淤泥质粉土需挖除,若挖除难度较大需采用块石换填厚1m。镇脚埋置深度不小于2.5m,墙前采用大块石护脚;镇脚以上至堤顶之间为了满足城镇绿化要求,坡面采用格宾植草护坡,坡比1:2,堤顶高于设计洪水位0.9m。格宾护垫厚0.3m,下设0.1m碎石垫层。镇脚每隔10m设施工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充;堤顶宽6.0m,其中临水侧1.5m为人行步道宽1.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临水侧设1.2m高的栏杆。人行步道外侧为车行道宽4.5m铺设时先铺20cm厚碎石垫层,再铺15cmC20混凝土;堤体采用砂卵石回填。

2)重力式挡墙

铁厂沟BZ0+160.21~ BZ0+384.26段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挡墙,挡墙高度在4.55m,顶宽1.0m,挡墙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上,需设置0.15mC20砼垫层,如果基础存在淤泥质粉土需挖除,若挖除难度较大需采用块石换填厚1m。挡墙采用C20埋石砼重力式,迎水面坡比1:0.1,墙背坡比1:0.4,墙趾高0.8m,宽0.8m,墙身埋设DN110排水管,梅花形布置间距1.5m,第一排排水管距河床0.6m。挡墙埋置深度不小于2.0m,墙前采用大块石护脚;堤顶宽2.0m(含墙顶宽),采用C20砼护面厚0.15m,下设碎石垫层厚0.2m,墙顶设置栏杆高1.2m;墙后采用砂卵石回填。挡墙每隔10m设施工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充。

3.堤体基础处理

工程段堤基为砂卵石层上地基承载力值0.18Mpa,挡墙基础计算最大压应力值小于基岩的允许承载力,满足基础承载力要求;堤基若为淤泥质粉土堤段,为提高承载力,便于挡墙的浇筑,采用1.0m厚块石换填。堤身填筑前清除基础表土,厚40cm,清除基础中的杂草、树根等杂物,并对基础进行必要夯实。

4.河道疏浚设计

河道疏浚设计断面多为折线多边形,原则上疏浚断面离建筑物最小距离按3.0m控制,开挖疏浚坡度1:2.01:4.0。纵向清除泥沙、弃渣和垃圾,疏浚河底设计高程按原河道比降控制。清淤疏浚由上至下,分段逐层开挖,采用1.0-2.0m3反铲挖掘机开挖至设计河床高程。

本次清淤疏浚范围主要为治理段清淤,清淤长度为2.6km

五、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七、工程建设及管理

同意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八、安全专篇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九、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05.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24.4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96.22万元;独立费用216万元;基本预备费 120.28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28.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3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申请水利发展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本项目概算投资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十、其他

本工程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附件:巫山县长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巫山县水利局    

        20242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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