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承担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桥梁、隧道设施维护及管理;
2、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
3、承担城市广场的管理工作;
4、参与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承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户外灯饰建设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7.95万元,主要是市政车辆运维经费拨款减少6万元;临时人员经费拨款减少40万;市政设施运维经费拨款减少25万。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2万元,比2023年减少7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2万元,比2023年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2.51万元及2024年社保支出预算减少4.44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5万元,比2023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车辆运维经费拨款减少6万元;临时人员经费拨款减少40万;市政设施运维经费拨款减少25万等,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社保;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及附属设施维护;车辆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清洗车一台及新采购皮卡车为新能源车辆后续无需油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必填项!)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023-576892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