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交通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09

(一)办公室。监督检查交通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交通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协助本机关党委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本系统单位干部职工的违纪案件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拟订内审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所属企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企业资产负债、交通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务党建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值班、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议案提案办理、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史志、年鉴及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接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登记、传递、自办、转办、督办、协办工作和帮乡扶贫工作,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二)规划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及铁路、民航规划计划的衔接和平衡,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收集交通行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动态,负责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项目立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融资和利用外资,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承担站点码头建设的年度计划收集整理上报和下达工作,负责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审核、转报由市、部审批的岸线使用;负责全县交通综合统计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县域内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文件审核、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审查批复并监督实施,组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交通科技项目、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设备管理、标准、计量、质量、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公路、桥隧、航道养护和水运设施的维护;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案工作。

(四)财务科。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经费、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全县交通行业资金拨付;负责税收、信贷、投资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投融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监管工作。

(五)政策法规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的除外)决定的审核;承担交通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政策调研、环境保护和交通行业安监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所属单位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长江水域水上安全监督,指导支小河流、封闭水域水上安全监管和陆路安全工作;协调全县重大、特别重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负责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综合运输管理科(铁路民航科)。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城市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营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负责水、陆运输运力发展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统计、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指导机动车维修、客货运站场的管理。负责拟订全县铁路、民航发展政策,编制全县铁路、民航发展规划;负责全县铁路和民航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监管,协调邮政发展;负责铁路、民航建设的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项目立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融资和利用外资,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征地拆迁和涉地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民航项目建设和管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研究提出铁路、民航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七)行政审批科。宣传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的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相关的改革工作。负责做好市上下放、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清理工作,及时更新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绘制审批流程图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并联审批工作。承担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部分具体行政审批工作。对单位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开展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