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8X6/2022-00106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交通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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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具体事务,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助推

交通事业发展。

1.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事务工作。

4.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事务工作。

5.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等事务工作。

6.承担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为县交通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中心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信访稳定、网络舆情管控、公务用车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规划、统计分析、综合性材料起草和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承担中心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中心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预决算、财务监督、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承担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规划科。承担拟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运建设信息化和数据统计的事务工作。

3.建管科。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事务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4.安全科。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拟订行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和编制应急预案。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9.89万元,支出总计339.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分流人员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3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4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分流人员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57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32万元,占0.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3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分流人员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9.89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56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56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减少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56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减少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21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中补交特殊人员年金追加财政预算拨款。

(2)卫生健康支出12.9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交通运输支出276.26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43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减少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10万元、津贴补贴18.63万元、绩效工资139.0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0.15万元、职业年金16.6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2.59万元、住房公积金15.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7.99万元、退休健康休养费5.00万元等。公用经费3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3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减少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13.52万元、工会经费3.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伙食费、宣传费等)8.46万元、福利费1.67万元、电费1.41万元、办公费1.59万元、劳务费1.52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分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压缩开支等减少了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无项目预算,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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