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交通局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年1月
实施日期:2020年1月
发布机构:巫山县交通局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个人
(二)受理机构:重庆市巫山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三)决定机构:重庆市巫山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四)数量限制:无限制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六)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是否收费: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船员适任证书》
(十)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十一)咨询电话:023-57689225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第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十、十四条、第七十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四条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二)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1.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1.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
(3)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4)身份证件;
(5)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6)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
(7)船上见习记录簿;
(8)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9)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10)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
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请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第(6)(7)(9)(10)项规定的材料;
免于船上见习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第(7)项规定的材料;
初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免于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第(8)项规定的材料。
拟在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还应当提交经过相应知识更新的材料,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6)(7)(9)(10)项规定的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6)(9)项规定的材料。
2.曾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任职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及相应有效船员适任证书,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1)拟申请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不高于其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相应的证书等级和职务,其中可以申请的职务最高为大副或者大管轮;
(2)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3)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与申请职务相应的理论考试和评估。
3.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还应当提交经过相应知识更新的材料,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上(6)(7)(9)(10)项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6)(9)项材料。
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学历满足相应要求且无不良诚信记录的海船船员,可以通过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申请证书,无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4.适任证书损坏或者遗失时,持证人除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补发申请及上述申请材料中第(1)、(4)、(5)项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适任证书损坏的,应当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适任证书遗失的,应当在发行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或者提交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二)申请内河船员适任证书
1.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或者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可以向具有相应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船员服务簿;
(4)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5)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6)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7)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2.曾经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任职的人员申请《适任证书》的,可以向任何有相应类别《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交上述(1)、(2)、(3)、(4)、(5)、(7)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其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的服务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
3.申请适任航区(线)扩大或者延伸的,应当向负责相应航区(线)发证工作的发证机构提交上述(1)、(2)、(7)项规定的材料。
4.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的,应当提交上述(1)、(2)、(3)、(4)、(5)项规定的材料;需要通过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成绩证明。
5.申请《适任证书》补发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4)《适任证书》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原件。
五、办理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到巫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巫山县净坛一路3号,联系电话:023-57689225)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人收到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后,进行审查:
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三)审核
1.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操作提示1:可通过基础数据库对船员数据信息进行校核;
操作提示2:补发的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操作提示3:复审人应当把控办理时间进度,本业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签注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
2.审批
(1)审批人审核拟处理意见,核对审批事项;
(2)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
(3)将相关材料退还审核人。
※审核内容及要点:
1.已取得船员服务簿;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符合船员健康标准,海船船员需持有相应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内河船员应持有相应的体检表。
3.已完成规定的岗位适任培训培训、特殊培训;
4.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已通过相应的考试;
(四)决定
1.审批人同意登记的,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人员制作《船员适任证书》,经校对后加盖船员证书专用章。
2.审批人不同意登记的,初审人根据审批意见制作《海事业务不予办理决定书》,加盖船舶管理专用章。
(五)送达
申请船员在巫山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科(平湖西路159号)凭本人身份证或原证书原件现场领取。
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主要包括: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陈述与申辨的权利、知情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权利、申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检举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义务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确保材料真实性义务、检查调查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义务。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巫山县地方海事局(巫山县平湖西路159号)。
办公时间: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57686827(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
网上投诉:https://zwykb.cq.gov.cn/qxzz/wsx/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023—57689225
十、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和获取方式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巫山县)网址:https://zwykb.cq.gov.cn/qxzz/wsx/
示例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核规范
填报单位(公章):巫山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事项 |
大项名称: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
小项名称: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
法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十、十四条、第七十条 | ||||||
流程 |
受理-审核-发证 | ||||||
办理 |
7个工作日(其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协调时限:无) | ||||||
审 批 流 程 |
环节一 |
环节名称 |
受 理 | ||||
办理部门 |
| ||||||
办理人(A岗) |
徐昌华 |
职务 |
科员 |
手机 |
15310022881 | ||
办理人(B岗) |
曹鹏 |
职务 |
科员 |
手机 |
13330303737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需要出具的材料 |
《受理通知书》 | ||||||
环节二 |
环节名称 |
审核 | |||||
办理部门 |
| ||||||
办理人(A岗) |
曹鹏 |
职务 |
科员 |
手机 |
13330303737 | ||
办理人(B岗) |
田浩江 |
职务 |
科长 |
手机 |
13368488789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
环节三 |
环节名称 |
发证 | |||||
办理部门 |
| ||||||
办理人(A岗) |
田浩江 |
职务 |
科长 |
手机 |
13368488789 | ||
办理人(B岗) |
谭乔勇 |
职务 |
副主任 |
手机 |
18083056111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需要出具的材料 |
船员适任证书 |
示例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要点
填报单位(公章):巫山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性质数量 |
材料完整性 |
真实性审查 |
规范性审查 | |
1 |
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
窗口 |
1份 |
数量准确 |
- |
属本登记机关管辖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窗口 |
复印件1份 |
数量准确 |
验原件 |
|
3 |
船员服务薄 |
窗口 |
复印件1份 |
数量准确 |
验原件 |
|
4 |
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
窗口 |
1份 |
数量准确 |
- |
|
5 |
符合要求规格的数量照片(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窗口 |
1份 |
数量准确 |
- |
|
6 |
内河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窗口 |
1份 |
数量准确 |
- |
|
7 |
内河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
窗口 |
1份 |
数量准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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