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47472559T/2023-00019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乡村振兴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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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承担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相关考核工作。研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乡镇、村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三峡集团定点帮扶、市级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承担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监督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752.57万元,支出总计5,752.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4.04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消费扶贫培训、“易返贫人员”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减少以及部分乡村振兴专项衔接项目由乡镇直接实施,导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和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7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4.04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消费扶贫培训、“易返贫人员”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减少以及部分乡村振兴专项衔接项目由乡镇直接实施,导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1.76万元,占97.4%;其他收入150.81万元,占2.6%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658.9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07.6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消费扶贫培训、“易返贫人员”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减少以及部分乡村振兴专项衔接项目由乡镇直接实施,导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决算,事业运行支出收支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9.38万元,占5.1%;项目支出5,369.61万元,占9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回收以前年度扶贫互助资金以及山东省挂职干部工作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01.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4.8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消费扶贫培训、“易返贫人员”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减少以及部分乡村振兴专项衔接项目由乡镇直接实施,导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和支出减少。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决算,事业运行支出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4.8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减少,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决算,事业运行支出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5.97万元,增长61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学生教育资助、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4.8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消费扶贫培训、“易返贫人员”综合防贫保险、“特色产业”保险等专项资金减少以及部分乡村振兴专项衔接项目由乡镇直接实施,导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和支出减少。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决算,事业运行支出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5.97万元,增长61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学生教育资助、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4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9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增加、工资结构调整相应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12月新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5,515.21万元,占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0.56万元,增长661.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大学生教育资助、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12月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71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决算,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务员基础考核奖、年度考核奖、退休人员补助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四季度平时考核、2021年未休公休假补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费、邮电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未安排出国(境)访问;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9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2022年是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年,市级部门及帮扶单位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厕、重点帮扶乡镇工作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部门干部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标准,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暗访、调研等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4.6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帮扶单位乡村振兴调研、乡村振兴宣传片拍摄、脱贫攻坚巩固成果中期评估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37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2022年是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年,市级部门及帮扶单位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厕、重点帮扶乡镇工作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1,7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召开了乡村振兴示范攻坚行动工作现场会、市文旅委乡村振兴帮扶集团联席会、东西部协作考核交流会等几次大型现场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7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的冬季脆李管护技术、春季柑橘管护技术、挖掘机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员1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综合防贫保险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5467.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和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邓伟  023-5768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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