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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554083477E/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商务委发〔2025〕1号
[ 标  题 ]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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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商务委发〔20251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短板,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7、附件8、附件9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县商务委市场流通科。

(二)初步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后转报县商务委;属于县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县商务委初审。

(三)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由乡镇政府或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提交到县商务委(收件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427号;联系人:杨红梅,联系电话:5769709315223666136)。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巫山县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时间为2025218日,超过时间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并确保申报的项目能在20251031日前完成建设。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2025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202519

1.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7

2.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2

3.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7

4.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2

5.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5

6.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8

7.项目申报书模板................................................................34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发〔20228号)等相关文件,对乡镇实施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择优给予费用补助。

二、建设标准

(一)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内容。推动乡镇商贸中心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为现有乡镇商贸集聚点配备移动支付、电脑等设备和信息系统,配建消防设施、防淹排水设施等,完善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并对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进行分区经营,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二)申报绩效目标。建成基本型及以上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人气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商贸中心满意度达85%以上;带动销售额增长比较明显,销售额较改造前增长5%以上。

三、支持标准

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达到基本型及以上乡镇商贸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四、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新建或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营业面积达到1000㎡以上;(2)人口在10000人以上,商业基础较好的乡镇;(3)拟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近5年未获得过同一方向财政资金支持;(4)市场主体新建或改造意愿强烈,有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5)市场主体近三年未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支持: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

2.商旅文融合发展成效较好的乡镇。

3.市场主体改造意愿强烈、惠民利民作用大的项目。

4.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推进实施较好乡镇。

六、申报材料清单

1.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3.有关申报条件的实证性材料(现状图片等)。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1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

乡镇:

商贸中心名称

改造类型(提升型、增强型、基本型)

现状基本情况(包括现状乡镇常住人口数、社会零售总额、人均消费额等,以及乡镇商贸中心营业面积、门店数、年交易额、现有业态等)

改造提升后乡镇商贸中心基本情况(包括营业面积、门店数、预计年交易额、业态等)

项目申报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类型

(新/改建)

新建或

改建时间

建设投资额(万元)

建设期限

拟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经营面积(平方米)

经营面积增幅(%

管理人员数量(个)

年销售额(万元)

年销售额增幅(%

年利润总额

(万元)

服务半径

(米)

服务人口

(人)

乡镇政府意见

(并加盖公章)

县商务委意见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巫山县有条件的乡镇完善农贸市场相关设施设备及配套,建设或改造提升标准化农贸市场,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二、建设标准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着力推动乡镇农贸市场按《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开展规范化改造(建设)。重点打造场内干净明亮、卫生规范、分区销售的经营环境;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打造规范完整的卫生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洗设施、检验检测设施以及出入口及通道和综合办公环境,有效提升农贸市场消费环境。

(二)申报绩效目标。市场人气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市场满意度达85%以上;市场带动销售成效比较明显,销售额较改造前增长5%以上。

三、支持标准

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主体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向巫山县商务委申报,巫山县商务委综合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保存入库。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营业面积不低于500㎡或摊位数量30个以上。

2.拟改造的市场近5年未获得过同一方向市级资金支持。

3.市场主体新建或改造意愿强烈,有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

4.市场主体近三年未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支持: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的建设改造项目。

2.商旅文融合发展成效较好的乡镇建设改造项目。

3.国家、市或县认定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4.市场主体改造意愿强烈、惠民利民作用大的项目。

5.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推进实施较好乡镇的建设改造项目。

六、申报材料清单

1.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2.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建设方案;

3.有关申报条件的实证性材料。(需提交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现状图片等)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2

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

乡镇:

农贸市场名称

开业时间

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 ) 其它(请注明)

项目申报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类型

(新/改建)

新建或

改建时间

建设投资额/有效投资额(万元)

摊 位 数(个)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农副产品 经营面积(平方米)

管理人员数量(个)

年交易量(万公斤)

年销售额(万元)

年利润总额

(万元)

服务半径

(米)

服务人口

(个人)

申报单位

申报意见

(并加盖公章)

县商务委意见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批发、零售等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行政村建设商超、前置仓、物流仓储、综合型便民店等,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且经评审纳入支持的批发、零售等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到乡镇,主要支持流通企业购买设施设备下沉供应链到乡镇自营,且经营面积不低于200m2、功能分区齐全,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个给予资金补贴。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商贸流通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2.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3.申报的商贸流通企业应下沉供应链到行政村。

4.申报的商贸流通企业应签订3年以上供应链下沉承诺书,且承诺有效期限在20251031日(含)之后。

5.申报项目建设应在20231月后实施,且未获得同一方向财政资金支持。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支持:

1.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2.已有连锁经营成功案例的商贸流通企业。

五、申报材料清单

1.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2.有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企业供应链下沉承诺说明、代理或联营协议、店铺照片等);

3.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等,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3

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入库申报表

一、流通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经营范围

开业运营时间

营业面积

注册资金

负责人

电话

注册地址

类别

2025(新建请写202XX12月)

预计2026

总计

增幅

总计

增幅

营业额

万元

%(当年新建不写增幅)

万元

%

月均营业额

万元

万元

%

二、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投资建设情况

建设起止

时间

建设地点

详细地址

总投资/有效投资

(万元)

拟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协议服务期限

主要建设内容及成效

功能分区

水产品□畜产品□ 果蔬□ 熟食 □ 一般食品□ 饮料酒水□ 日用杂品□ 家用电器 □

四、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公章)

五、县商务委审核意见:








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村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开展末端共同配送新模式试点建设,实现乡镇货物共同配送,进一步提升乡镇末端货物配送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支持标准

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物流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2.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3.末端共同配送点应以所在巫山县为主要服务对象。

4.共同配送综合服务中心营运主体应接受至少5个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且日均货物配送业务处理总量在500件以上,且需签订3年以上的正式的委托服务合同,且合同有效期限在20251031日(含)之后。

5.货物共同配送综合服务延伸至行政村的运营主体,且需签订3年以上的正式委托服务合同,且合同有效期限在20251031日(含)之后。

五、申报材料清单

1.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4);

2.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物流企业服务承诺书、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店铺照片等);

3.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4

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入库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新建或改造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开业运营时间


营业面积


协议服务期限


负责人


电话


主要服务内容


共同配送合作企业数量及名称

数量:(家)名称:

配送总额(吨/年)

实施前:实施后:增长率:%

营业收入(万元/年)

实施前:实施后:增长率:%

配送总额(万元/年)

实施前:实施后:增长率:%

二、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公章)

三、县商务委审核意见: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二、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班子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1.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2.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3.申报的企业应承诺至少服务3年以上。

五、申报材料清单

1.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5);

2.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等,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建设承诺书。

4.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5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入库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预计营业时间

协议服务期限

负责人

电话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二、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公章)

三、县商务委审核意见: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班子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2.已获得过中央、市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拆分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五、申报材料清单

1.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6);

2.有关证明材料(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土地使用手续等);

3.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5218日。


附件6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入库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负责人

电话

建设内容

二、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公章)

三、县商务委审核意见:


附件7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22

2023

2024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资产负债率(%









附件8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内容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如:营业面积

如:商品种类

效益指标

如:税收

如:就业人数

如:社零完成额

如:拉动农户增收

满意度指标

如:顾客满意度

项目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中央

区县(自治县)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附件9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序号

年度

补助金额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1

2022




2

2023




3

202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附件10

2025年巫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XXXX项目

项目申报书

XXXX项目实施主体全称)

2025X

  

一、项目入库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三、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五、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及相应概算或投资明细表

()预计完成后的主要成效及亮点

()项目预计绩效指标

六、申报单位有关证照

七、项目现状图片

八、项目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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