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外资金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经济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2.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
3.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承接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5.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等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国家投资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6.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和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重点项目滚动储备库。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旅游、卫生和健康、民族和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8.负责能源建设的综合管理。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
9.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工作,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三峡库区等特殊区域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协调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负责承担价格管理工作。拟订本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定价和调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负责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仲裁等案件中涉及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等标的物进行价格认定。
11.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巫山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12.承担巫山县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4.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15.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经济科(巫山县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巫山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农业环保科(巫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巫山县西部开发办公室)、工业能源科、行政审批科、价格管理科、粮食管理科。
下设3个事业单位:巫山县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巫山县经济信息中心)、巫山县城乡统筹发展事务中心,巫山县价格认证中心。2019年末在岗职工30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参公人员4人,行政机关工勤1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人。2019年末退休职工1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1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9.9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7.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0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1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6.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6.9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8.5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07.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97万元,比2019年增加10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97万元,比2019年增加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 110万元,比2019年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加粮食管理职能以及开展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粮食监督检查以及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可研评估及概算审核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4.6万元,比2019年减少1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9年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5.04万元,比上年增加41.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健兰 联系方式: 5768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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