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本县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监督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核算方法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数字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
7.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9.贯彻执行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
10.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重庆市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统计科研课题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统计局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核算科、统计业务科。另有下属2个参公单位:巫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巫山县统计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普查中心。
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2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4.13万元,主要是增加划拨给国家统计局巫山调查队的地方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4.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2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4.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1万元,比2022年增加6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11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口径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0万元,比2022年增加53.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给国家统计局巫山调查队的地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其开展民生跟踪调查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统计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2年减少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4.9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52万元,比上年减少23.3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琦 联系方式:023-5769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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