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23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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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受巫山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全县生态康养产业的开发、建设、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和指示,依法拟定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康养旅游度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康养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康养旅游度假区内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负责康养旅游度假区内征用土地的开发、建设、管理。

4、负责康养旅游度假区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在康养旅游度假区没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6、负责度假区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信访稳定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内设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建设管理科。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巫山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7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1.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3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9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82万元,比2023年减少1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2万元,比2023年增加2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1.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31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3年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缩减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巫山云雨康养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32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节约开支、缩减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代朝会           联系方式:023-5721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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