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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1-0065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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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并发挥其枢纽作用。

3. 依法公开发布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4. 负责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技术等服务。协助政府集中采购主管部门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 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6. 负责对进入交易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现场监督工作。

7.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综合利用,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8. 依法依规制定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活动秩序。

9. 负责入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

10.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资料。

11. 协助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及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违纪违法行为。

12.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综合科、交易科和信息科各设科长1名)。临聘人员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7.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97万元,比2020年增加3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7万元,比2020年增加37.8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两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费用,较2019年公务用车预算10.07万减少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星力          联系方式:023-576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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