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77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巫山县县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职责:受县政府委托,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县城新区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开发区的控制性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开发建设的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新区内土地的征用,根据授权,负责新区内征用土地的开发、建设、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及转让工作。

(三)按照权限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协调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市政等部门依法核发相关证件。

(四)负责新区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六)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新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区管委会内设规建科、城市开发科、征地拆迁科,财务科及办公室。管委会下设综合服务中心。现有正工职工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人员5人。

根据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5〕110号)精神,经县十三届18次机构编制人事会议研究,现将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明确如下: 

1、机构设置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为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副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宗旨及职责任务

(1)宗旨

为县城新区开发建设提供服务。

(2)职责任务

1. 为县城新区开发工作提供综合服务。

2. 协助处理新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投诉案件或信访问题。

3. 协助开发商或外来投资者办理相关证件。

4. 协调解决开发商或外来投资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 为开发商或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相关信息(涉密内容除外)服务。

6. 为开发商或外来投资者的经营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

7.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58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58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7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增加,本年预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万元,同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江东新城建设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支出。

县城新区管委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6万元,比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持平,公务接待费 7.6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48万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中反映。

(二)职业年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年金缴纳,不在此科目中反映.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财务负责人:龚成立      联系电话:18183150003      

单位财务经办人:周俊奎      联系电话:139965474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