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2.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发展。
3.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和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
4.负责能源建设的综合管理。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承担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巫山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承担巫山县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5.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0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办公室、综合经济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业环保科、工业能源科、行政审批科、价格管理科、粮食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九个科室。
下属巫山县招标投标事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下属巫山县价格认证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
机关及预算未独立事业单位编制总数31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2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2021年末在岗职工2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参公人员3人。其他人员4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1人,长聘人员3人。2021年末退休职工1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3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39.1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2.14 万元,主要是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后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城乡统筹事务发展中心,从与发改委机关合并预算变成独立预算127.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3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2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2.1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1.70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56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9.15 万元,比2021年减少1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9.59万元,比2021年减少161.7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后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城乡统筹事务发展中心,从与发改委机关合并预算变成独立预算,在职人员调出2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9.56万元,比2021年增加4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上成立巫山县—三峡集团合作办公室,该机构不是独立预算单位,2022年三峡合作办前期项目工作经费65万元的预算通过县发改委本级机关。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粮食监督检查、粮食应急保供、成本监审、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和维护、营商环境、抽水蓄能、水环境治理、新能源开发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1年减少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1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万元,比2021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9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2万元,主要原因为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后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城乡统筹事务发展中心,从与发改委机关合并预算变成独立预算,在职人员调出2人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9.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健兰联系方式:023-5768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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