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辖区内企业与职工之间及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监督及预防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的二级单位。内设2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立案庭、审理庭。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6名,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30万元,主要是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经费拨款增加14.00万元,根据财政统一安排,本年度未向本单位进行项目经费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4.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3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0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5万元,比2022年减少1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5万元,比2022年增加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统一安排,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统一调整,整体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24.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统一安排,本年度未向本单位进行项目经费拨款。
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本单位为缩减开支、厉行节俭,2023年度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05万元,比上年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资金,减少开支,本年度财政拨款运行经费拨款整体缩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发艳 联系方式: 023-5765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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