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监督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法编制县级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综合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牵头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国库业务,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8.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9.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牵头组织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和评价考核办法,会同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政管理职责。
11.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3.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管理体系;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14.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指导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制度;核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并负责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15.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主权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6.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会计监督检查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开展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7.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县审计局。承接县商务委划出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政管理职责。
20.有关职责分工。
(1)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财政工资统发协调机制。
(2)参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工作,负责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
(3)指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
(二)单位构成
1.巫山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政和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农业农村管理科、国资和金融管理科、会管监督科各设科长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2.保留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巫山县金融事务中心)、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巫山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巫山县财政预算评审中心,为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9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1.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9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8.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7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11.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1.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97万元,比2022年增加1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97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调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计算基数提高,在职人员医保垫底资金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6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主要用于财政会议、培训支出,财政软件维护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财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2年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63万元,比上年减少6.7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柏 联系方式:023-576837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