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全面履行机关事务后勤服务保障职能,为全县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1.负责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合理统筹配置资源;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县级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具体承担来巫的副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的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和公务活动安排;具体承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接待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政务活动后勤保障服务专项经费;负责县级机关、乡镇(街道)及定点宾馆、接待基地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
3.承担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参与起草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4.承担公务用车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保险和定点维修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及车辆租赁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
5.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相关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报表的录入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报表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6.参与拟订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对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的培训。
7.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设置5个内设机构,无下级预算单位。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会和离退休、临聘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接待会务科。负责来巫的副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的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和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县领导的生活和重要政务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党政大楼机关食堂管理和餐饮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乡镇(街道)及定点宾馆、接待基地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党政大楼会议中心各会议室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各会议室设施设备的采购配备、使用管理和维修维护;负责全县性重要会议的会议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车辆管理科。负责应急处突用车、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要应急、实物保障、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机要应急、实物保障、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及年度配备更新、报废计划并具体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资产管理科。参与起草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根据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物业管理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综合服务科。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相关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报表的录入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报表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负责有关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事务;负责党政大楼、附楼及周边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消防安保和综合治理工作;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的培训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9.2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79.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1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9.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1万元,比2023年减少3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万元,比2023年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7.5万元,比2023年减少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原因是响应国家过苦日子思想,项目经费一般性支出压减少,主要用于部门相关职能职责需要保障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3.2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为大楼水电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昀艳 联系方式:185813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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