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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2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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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宏观指导;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

3、研究制订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方向,进行项目登记备案。

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统计,分析、预测、监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水平;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和产品分析、预测、监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结构调整;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6、负责本局所属淹没工矿企业的关闭、破产和迁建及结构调整工作。

7、研究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工作。 

8、组织中小企业招商、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建设,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等服务;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向企业提供服务。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是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独立二级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信息科、改革科。现有编制1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11人。退休人员13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22万元,主要是关破企业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6.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1.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74万元,比2023年减少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4万元,比2023年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5万元,比2023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工作。

巫山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量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作辉  联系方式:1992348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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