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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7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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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巫山委编委〔2019〕64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5月正式挂牌,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共有编制58名, 实有在编人员53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7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6.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9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3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4.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7.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1万元,比2023年增加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1万元,比2023年增加15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6.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90.81万元,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33万元, 主要原因是执法经费、治超经费、四基四化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0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静  联系方式:023-5765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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