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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7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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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1.参与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协助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8.承担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为县交通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运科、机动车维修科、培训科、安全法规应急科、科技信息科。核定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综运科、机动车维修科、培训科、安全法规应急科、科技信息科各设科长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1.64万元,主要是公交补贴及农客补贴等县级预算项目减少221.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3.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221.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5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9.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47万元,比2023年减少22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4万元,比2023年减少12.5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预算人数减少,工资等收入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6.53万元,比2023年减少20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农客补贴等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公交IC卡补贴及农村客运补贴、证牌照制作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25万元,比2023年减少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比2023年减少0.12 万元,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26.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显兴  联系方式:023-576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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