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负责水利规划计划和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四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五是指导并组织开展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六是指导并组织开展水生态建设和河道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农村水利工作。八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九是负责三峡后续和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十是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十一是负责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是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水利局内设 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与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水利工程建设监督与运行管理科、河道管理与水文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巫山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三峡后续与移民安扶科。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巫山县水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水利管理站、巫山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中心、巫山县水文水质监测站、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巫山县河道管理站、巫山县燎原水库管理站、巫山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巫山县放马大堰管理站(渝北东大灌区巫山片区管理处)、巫山县新花水库管理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1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8.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332.5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相对于2023预算在职职工减少2人,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工资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3.01万元,主要是增加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山洪灾害等项目,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对我县水利管理相关项目给予支持,增加部门水利项目;财政预下达政府性基金减少3437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巫山县福田镇水口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七里村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兴胜、双胜、洋溪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工程2023年三峡后续资金已安排完毕,2024年无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主要用于移民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及三峡后续等工作。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1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9万元,农林水支出123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332.5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相对于2023预算在职职工减少2人,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工资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3.01万元,主要是增加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山洪灾害等项目,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对我县水利管理相关项目支持,增加部门水利项目;财政预下达政府性基金减少3437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巫山县福田镇水口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七里村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兴胜、双胜、洋溪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工程2023年三峡后续资金已安排完毕,2024年无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主要用于移民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及三峡后续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02万元,比2023年增加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02 万元,比2023年减少1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相对于2023预算在职职工减少2人,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工资及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8万元,比2023年增加5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山洪灾害等项目,主要原因是市水利局对我县水利管理相关项目给予支持,增加部门水利项目。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98.30万元,比2023年减少34371.70万元,主要原因是巫山县福田镇水口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七里村水美乡村建设、巫山县大昌镇兴胜、双胜、洋溪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工程2023年三峡后续资金已安排完毕,2024年无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主要用于移民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及三峡后续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7.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2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80.29万元,比上年减少5.5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文敏 联系方式: 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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