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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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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移民工程、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三是承担移民迁建区高切坡后期运行维护及效果监测工作。四是承担对移民迁建过程中移民资金投入所形成、获得的房产、土地、残值等资产和移民后期扶持、三峡水库管理、三峡后续工作形成的资产进行核查、统计等工作。五是承担移民资产中临时出租房屋、土地、设施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六是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移民资产的确权和处置工作。七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为巫山县移民局(巫山县三峡水库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副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7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2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6.73万元,主要一是巫山县高切坡监测预警(2021-2025年)经费拨款增加215万元;二是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数上涨。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78.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5万元,农林水支出3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26.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29万元,比2023年增加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万元,比2023年增加1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数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5万元,比2023年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巫山县高切坡监测预警(2021-2025年)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对巫山县286处高切坡实行群策群访及75处重点高切坡进行专业检测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万元,比2023年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巫山县高切坡监测预警(2021-2025年)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对巫山县286处高切坡实行群策群访及75处重点高切坡进行专业检测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17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无疫情影响,职工出差事由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苓,联系方式: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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