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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8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河道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河道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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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河道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二是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收集、传递和发布汛情、旱情等情况,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三是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和防洪应急预案并推动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四是承担全县河流、湖泊、滩地等水域及其岸线的治理和开发等工作。五是承担全县河道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管理范围内的涉河案件。六是承担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工作。七是承担涉河资料或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八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河道管理站为巫山县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站长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0.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9.93万元,因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6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1 万元,农林水支出193.6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9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93万元,因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0.1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0.18 万元,比2023年减少9.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0.18 万元,比2023年减少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巫山县河道管理站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鑫   联系方式: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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