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8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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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承担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管理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概(估)算定额标准。三是承担水利工程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及复核,参与水利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四是收集汇总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等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五是承担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水利施工技术。六是受理与水利工程相关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举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七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为巫山县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站长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38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2.38万元,上年度退休一名职工,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6万元,农林水支出35.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3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38万元,上年度退休一名职工,因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8.3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31  万元,比2023年减少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31 万元,比2023年减少22.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退休一名职工,因2023年将超额绩效纳入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2024年相关文件还未下达,未将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中,公积金预算基数减少,二是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经费预算收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 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29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鑫   联系方式:023-567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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