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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9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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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拟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及执法事项、组织实施乡镇农业执法人员培训。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査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监督职责,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和核实处理有关违纪问题。承担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法制科。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支队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3.农业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

4.农业执法二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

5.农业执法三大队。承担畜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农业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6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9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45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中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67.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6万元,农林水支出38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5.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94万元,比2023年减少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4万元,比2023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社保基数发生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万元,比2023年减少2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年初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农(渔)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渔政渔港监管执法、农机监理监管执法、植物检疫执法、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管执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及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领域的投诉、举报、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69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执法业务重,差旅报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德春  联系方式:023-576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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