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产业合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产业合作中心(巫山县木材检查站)为巫山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 贯彻落实林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承担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和林业产业项目的申报、管理及具体实施等工作。
3. 承担林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4. 承担林业科研、技术引进、林业科技成果的运用和推广等工作。
5. 承担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
6.依法查验木(竹)材及林副产品运输证件、野生动物运输证件,依法制止无证运输木材和野生动物行为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 指导乡镇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8. 承担森林、林地、湿地、草原、林木、野生植物、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职责。
9. 承担木材及野生植物、陆生野生动物流通环节的执法职责。
10. 承担林木种子、种苗等方面的执法职责。
11. 承担森林植物检疫的执法职责。
12. 承担森林火情(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责。
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14名(其中林业行政执法支队9人,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产业合作中心5人);实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20人,遗属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39万元,主要是新进林业职工1人,在职人员五险一金标准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万元,农林水支出190.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77万元,比2023年增加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776万元,比2023年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林业职工1人,在职人员五险一金标准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列入基本支出。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无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徐嘉 联系方式: 199423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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