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县城新区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开发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新区内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负责新区内征用土地的开发、建设、管理。
3. 负责审核新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协调、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件。
4. 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 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在新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6. 承担县城新区辖区内的安全监督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7.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保密、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老干群团等工作;负责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文档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保护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处理会计、统计、内部审计等相关事务;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规定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按规定审核各项费用支出并监督资金使用。
2. 规划管理科。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新区规划工作,参与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组织建设项目选址,审核规划设计方案等工作;负责新区开发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指导新区城市开发融资。
3. 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拟订新区建设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区房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负责新区建筑市场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区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新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新区建设工程监督。
4. 社会管理科。参与新区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征地拆迁的相关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制定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方案;及时掌握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参与处理特殊问题;参与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接访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6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以及公用及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5.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3万元,比2023年减少4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3万元,比2023年减少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用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3年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等,主要用于新城建设及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开支。
巫山县县城新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11万元,比上年减少2.86万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办公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俊奎;联系方式:023-5769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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