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山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宣传贯彻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县级组织,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县级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全县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管理全县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负责联系、培养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县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统战委员。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工作。领导巫山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巫山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县委委托,代管县侨联、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全县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县委统战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外干部科、经济科和民宗侨台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65万元,主要是2024年退休1名人员,人员经费减少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8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4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4万元,农林水支出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8.8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9.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25万元,比2024年减少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9万元,比2024年增加9.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社保费等相应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3.86万元,比2024年减少1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恪守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支出预算。
中共巫山县委统战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4年增加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暂无出国(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4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已计划安排2场大型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入公务用车,过路费、燃油费、年检费等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16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退休1名人员,医疗费增加;新增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3.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牟倩文 联系方式:023-5768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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