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和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11.承担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协调推进“雪亮工程”等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12.承担平安巫山、法治巫山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承担与群众有关社会治安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志愿者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活动。
13.完成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巫山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巫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山委办发﹝2019﹞33号)规定,中共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
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3名,其中: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2名,政治处主任1名。内设机构职数4名(办公室主任、政法队伍建设科科长、平安建设指导科长、执法监督科科长各1名)。在职人数9人。
1.办公室(国安办、法学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督办、信息、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调查掌握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形势。研究提出贯彻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全县政法调研工作,承担涉及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政法系统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全县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承担法学会日常工作。
2.政法队伍建设科。配合县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参与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法单位县管干部的任免考察。负责县政法单位中层干部任免的审核把关。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巫山县法学会的干部。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县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委宣传部。承办综合协调政法单位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县委宣传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拟定宣传方案和口径。协助县委宣传部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3.平安建设指导科(社会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统筹推进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牵头推动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年度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工作。统筹指导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调查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导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4.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牵头组织全县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综合研判。统筹指导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督办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涉法涉诉联合接访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掌握政法改革情况,组织研究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保障工作。
巫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县委政法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巫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巫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设置内设机构1个。巫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名(综合科设科长1名)。在职人数5人。
综合科: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人事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信息上报以及重要事项的协调督促等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联络协调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发掘和宣传社会治理先进典型,打造社会治理服务品牌。负责联络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完善工作架构,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加强和创新服务管理;承担综治队伍服务管理、人员培训、权益保障等具体事务,联络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开展群众性社会治理服务活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0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93.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93.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0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3万元。较上年增加93.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7.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71万元,比上年增加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1万元,较上年增加7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初增加了3人,人员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等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平安巫山建设,保障铁路护路队员工资等重点工作。
中共巫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和铁路护路检查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9万元,较2024年增加12.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三费”基数等总体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雪峰 联系方式:135094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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