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重点项目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市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 承担重大项目策划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市级重大项目相关政策和信息,汇编政策体系和解读。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和服务,指导推进重大项目策划。负责重大项目滚动储备、重大项目名单管理的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项目规划、储备、管理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对接、争取、联络等服务工作。
3. 承担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协调处理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综合调度和信息发布,协调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资源配置。
4. 承担重大项目运营相关工作。指导项目法人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立项目管护运行机制,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竣工项目效益评估。
5.承担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一带一路”事务性工作。
6.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巫山县重点项目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其中:综合服务科、项目策划科、项目管理科各设科长1名)。2024年末在岗职工7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9.5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7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9.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9.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6万元,比2024年减少7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6万元,比2024年减少79.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根据巫山人社发〔2024〕134号文件精神,转隶事业人员6人到重大事务服务中心,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经费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健兰 联系方式: 023-576281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