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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5-001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河道河库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河道河库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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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河道河库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河道、水库管理、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全县河道、水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河道采砂管理;承担全县河道、水库及其岸线的治理和开发工作;承担河道、水库事务动态监控。三是承担组织编制河道、水库防汛、抗旱、防洪应急预案并推动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四是承担全县河长制推行的具体事务和技术支撑工作。五是承担全县河道、水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组织、现场管理;水库规划、建设管理事务性工作。六是承担全县涉河、涉库资料或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七是承担全县河道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管理范围内的涉河案件等工作。八是承担乡镇河道管理事务的业务指导、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九是承担全县已成水库防汛、度汛、抗旱、安全管理和除险加固等工作;负责水库服务范围内各乡镇、村社居民集中供水服务和农业灌溉用水调度等工作;负责水库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河道河库事务中心为巫山县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共有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5.09万元,主要一是因机构改革,新调入职工2名,同时2025年预算编制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预算,二是新增巫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预算113.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3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3万元,农林水支出34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5.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1.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3.4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27万元,比2024年增加17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87万元,比2024年增加61.69万元,主要原因一因机构改革,新调入职工2名,同时2025年预算编制将事业人人员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预算,二是职工岗位和级别工资随年正常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40万元,比2024年增加113.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巫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预算113.40万元,主要用于大坝、放水设施维修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河道河库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公务接待费在水利局统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鑫 联系方式: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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