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康养旅游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全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度假区创建的事务性工作。
3.参与全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县康养旅游产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开展。
4.承担康养旅游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宣传推广、新业态培育引进等工作。
5.协调指导康养旅游产业服务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康养旅游产业培训、技术服务。
6.参与编制康养旅游度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协助开展康养旅游度假区地的开发、建设、管理;协助审核康养旅游度假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协调、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件。
7.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进行康养旅游度假区内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等工作。
8、协助处理康养旅游度假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投诉案件或信访问题;协助开展康养旅游度假区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9.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康养旅游度假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置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档案、保密、宣传、接待、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建群团、党风廉政等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建设科。负责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康养旅游产业规划工作;负责康养旅游产业开发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参与康养旅游产业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负责康养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事务性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开展康养旅游度假区内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指导监督;负责度假区统计工作;协助处理康养旅游度假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发展服务科。负责康养旅游项目策划、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推介康养旅游品牌;负责为招商投资项目的入驻、建设及其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方便和支持;负责康养旅游产业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发康养旅游产品,规范康养旅游市场行为;协助、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康养度假区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康养度假区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3.8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和项目拨款增加63.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9.5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万元。较去年增加63.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1万元,比2024年增加6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1万元,比2024年增加2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职职工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4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本单位年初无项目类预算,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25年增加4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务能效运转等工作。
巫山县康养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匡晋蓉 联系电话:1993647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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