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总工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总工会机关的职能职责是:
1、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增强工会工作的政
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
2、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
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培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完善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劳模服务等机制。
5、建立完善职工维权维稳机制,加强工会维权网络和队伍建设,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6、主动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切实强化基层基础。
7、创新工会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互联网+工会”工作,搭建工会网络宣传平台、拓展工会网络服务功能、联系培育网络舆论引导队伍;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职工之家”建设、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职工文化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方式和工会活动开展机制,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
8、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县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9、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权益、救助困难职工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和国家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工会经费收支和工会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县总工会本级内设3个内设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服务发展部。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文秘、接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女工工作、机要保密、
外联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机构编制、政工人事、经费审查、文体卫生、统计、调查研究等工作。
2、基层工作部。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指导新阶层(包括青年职工、农民工)人员入会工作;负责各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推荐管理,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党工共建和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广大职工的教育宣传,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养。
3、服务发展部。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策划和组织县级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和行业(园区)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承担县级及以上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维护、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负责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42万元,比2024年增加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42万元,比2024年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在职人员社保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巫山县总工会(本级)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25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倩 联系方式:023-5753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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