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巫山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机关为正科级,加挂巫山县总商会牌子。下属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巫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职能职责。
县工商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工商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独特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团结带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推动构建“亲”“清”良好政商关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并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乡村振兴,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参加政党协商。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依章维护合法权益。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帮助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服务工作。
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推动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境内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提供服务。探索建立有效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
五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工商联的要求,贯彻执行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基层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商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和帮助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建立运作规范有序的行业管理、维权、自律和联络机制。
六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诚信经营、依法治企,承担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进所属商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商会自律。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商会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在法律维权、民事商事调解、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作用,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加大工商联会员发展力度,在支柱产业、新兴行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培育发展商会组织。积极探索“互联网+工商联”工作,创新工作开展和评价机制,完善工作平台和品牌建设。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一是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等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收集、处理非公有制企业来文、来信、来访及投诉事宜等事务性工作。三是承担为民营经济人士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管理、财务、技术等相关培训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四是承担建立民营经济相关人才、技术信息库,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等事务性工作。五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会员服务科、经济联络科。本部门由巫山县工商业联合会(一级单位)、巫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共2个单位构成。
县工商联机关行政编制8名,在编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8人;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在编在职人员4人,其中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8.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9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01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0万元,比2024年增加7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万元,比2024年增加7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取公务员1名,新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名,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营商环境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巫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6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人员2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晓蝶 联系方式:023-5768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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