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巫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巫山县工商业联合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一是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等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收集、处理非公有制企业来文、来信、来访及投诉事宜等事务性工作。三是承担为民营经济人士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管理、财务、技术等相关培训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四是承担建立民营经济相关人才、技术信息库,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等事务性工作。五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在编在职人员4人,其中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8.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58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5万元,比2024年增加3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5万元,比2024年增加38.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人员增加1名,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未预算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陈晓蝶,电话:023-5768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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